各学院:
2024年第二轮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时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名额
第二轮遴选仅针对尚有接收指标且愿意继续接收学生的学院,各学院转专业细则及可接收名额等信息汇总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4月23日下午2:30-4月25日下午2:30)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申请,每个学生选择一个专业且申请提交后不能更改(学生须在“转专业原因”一栏写明“第二轮申请”和个人联系方式)。教务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特别提示:申请特殊类转专业的学生和退役学生(非2022级、2023级)通过线下提交报名表申报(附件3)。
(二)转出学院审核(4月25日下午5:30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4月2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转入学院审核(4月26日-4月29日)
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对学生转入申请进行资格审核、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对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导出签字盖章、学院公示情况和学院集体决策过程一并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公示
三、工作要求
1.转入学院可向转出学院了解申请转入学生情况,转出学院应积极予以配合。
2.转入学院应对转入学生做好政策宣讲,告知学生后续需要修读的课程清单及要求,并提醒学生后续学业修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因每学期最高修读学分限制和课程冲突等原因,学生在正常毕业、推免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
3.各学院做好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
四、特别提醒
1. 学生转专业申请前应先充分了解拟转入学院转专业细则(见附件1)和各专业培养方案(http://210.43.63.32/pyfa2020/),避免盲目跟风,随意填报。
2. 转专业名单一经公布,申请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 获准转专业(类)的学生应继续完成当前学期选定的课程修读并参加期末考试。
4. 获准转专业(类)的学生将于下学期转入新专业。
五、咨询联系
教务处 学籍管理科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821842 电子邮箱:hjj@hnu.edu.cn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