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4年2月26日-3月1日开展开学教学检查,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落实,课堂教学准备情况(教师到岗、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实验室准备等),课堂讲授、小班研讨课(辅导、讨论、实验、实习等)组织情况等;
2.教材的准备及选用情况(包括教案、讲义等);
3.学生到课率;
4.教学场所的教学设备、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5.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本次开学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例行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检查,学校对学院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给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开学教学检查是我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教学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学院书记、院长应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指导、参与教学检查,将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院应严把教材(教案、讲义等)关,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及价值导向正确,教学检查人员对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师生应及时予以帮扶。
3.检查人员应提前到达指定的教学楼,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并将情况向教务处反映。
4.结合教学检查,落实《湖南大学本科听课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6〕37号)文件精神,开展校、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校院督导、同行听课活动。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包括学院书记及院长深入教学一线指导和参与教学检查,教材选用,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实践教学等)形成文字总结。
2.2月23日下午4:00前将开学教学检查安排表交教学运行科,3月1日下午5:00前将经学院领导审核的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及“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1)交教学运行科,“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教学评估科。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异常情况登记表
2.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
3.湖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