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我校共有11个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共计44个选派名额。第一批已派出18人,第二批有26个名额,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资助项目的相关信息(选派专业、选派要求、选派规模、留学单位等)见附件1《2018年湖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国家资助项目》。
二、选拔推荐
1.学生申请
符合项目选派要求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除应符合基金委《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规定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确保在9月30日之前能获得外方学校的邀请函(请向国际合作处刘老师、留学中心蒋老师咨询申请外方学校事宜)2、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3、具有完成既定的留学、交流任务的能力,确保留学效果。
2.学院推荐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本学院相关项目的申请人进行评审,重点考察学生综合
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学习计划及预期目标、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等。通过评审后的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3.学校选拔、公示
(1)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
(2)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同一项目不同专业的申请人在符合基金委派出条件和外方高校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专业排名百分比进行排序);
(3)校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三、填表和提交要求
1、学生填写《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
2、学院汇总本院申请人信息并填写《2018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本科生汇总表》(附件4),在9月12日之前将附件3、4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四、审核录取和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8年10月公布。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单位,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被录取学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按《选派办法》规定执行。)
(3)教务处将及时转发录取材料,并协调处理留学人员相关事务。
(4)学校留学中心和国合处具体负责获资助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与外方学校的沟通、联络,对留学人员出国前的培训、办理签证、派出手续等。
(5)相关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获资助学生的日常管理,为每位学生制定具体出国学习目标、任务及学习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对每位学生在外学习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修读课程和参加必要的实践活动,确保留学效果。
联系人:颜安 联系电话:88823270
Email: 578079080@qq.com
湖南大学本科生公派交流qq群群号 127547230
附件:
1.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国家资助项目;
2.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3. 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4. 2018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本科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9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