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本科教学相关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3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预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本科教学相关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管理,为做好2021-2023年本科教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内容
本科教学相关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主要包括:本科教学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如体育场馆设施完善等;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如基础实验设备购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验室基本条件改善等。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围绕一流专业建设、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项目计划,着力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加强对人才培养的支撑,提高项目建设总体效益。
2.各单位应以实践教学一流课程为导向,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应明确2020-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计划,符合国家申报范围的单位应积极申报2020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各单位应以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提升实验教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为目标,购置相关设备,改善实验室条件。实验室建设项目应详细说明新增和改进实验项目的情况。
4.各单位应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建筑周期较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建议分年度拆分申报。申报材料中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使用要具体细化到每个月。
5.各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制定详细的设备购置计划,购置设备优先考虑量大面广的本科实验教学,避免采购单台套贵重设备,避免重复采购设备。
6.各单位在申报前需组织3位以上的专家(至少包含2位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意见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二、项目检查
预计教育部将于 2020年6月委托事务所对学校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各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暂按往年惯例提前准备好迎检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4月23日前将2021-2023年分年度的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材料提交1份,申报书纸质版封面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2019年项目实施单位于4月17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2021-2023年本科教学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后的项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4.为加强本科教学相关项目管理,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加入微信联络群。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8821462 联系邮箱:277239802@qq.com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2.*******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
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19年项目自评报告(提纲)
教务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