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和毕业实习评优工作通知
为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评优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评优工作须在2023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二、评选原则和条件
各学院按“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据以下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一)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设计)行文规范、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清晰,表述流畅、结构严谨,并有独立见解。通过答辩且成绩评定为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选。
1.熟练运用科学理论基础知识,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析、解决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较突出。
2.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社会实用价值。
3.有个人独创或发明。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
1.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件规定。
2.指导的学生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上表现突出,使学生获得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训练。
3.认真评阅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相关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文档填写详细、认真、规范。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资料符合规范化要求,按时归档。
5.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至少有一篇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特别是实习现场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实习期间无违纪违法和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2.学生必须按实习教学计划规定,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参加各项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实习内容,做好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和个人实习总结,且实习成绩经学院评定考核为优。
3.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四)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
1.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实习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
2.指导教师要在实习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实习实施计划。
3.指导教师对学生思想、业务、安全等全面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事迹典型,成效突出。
4.认真批改、评阅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及时沟通交流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客观公正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实习教学效果。
5.重视实习教学工作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及安全事故。
6.主动积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对学校实习基地的建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7.所指导的毕业实习生中至少有一名学生获得优秀毕业实习生。
三、评选程序
1.教务处确定各学院评选指标并下发至各学院(见附件1)。
2.教师和学生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评优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3.学院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人选,汇总后填入总表(见附件5)。评选结束后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汇总审核,在抽检环节结束后确认名单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公布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并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联系人:鲁老师 88821462
实践教学科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评优名额表.xls
附件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doc
附件3: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4: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申请表.doc
附件5:评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