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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2-10 14:19:32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监控,请各学院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湖大教字[2009]14号)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命题、审题、选题工作

1.请各学院指导老师根据往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及时更新、补充设计(论文)题目,题目应符合《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中第三条的要求。

2.学院应按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需要更改题目的,学生需在中期检查后一周内提出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并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更改。此后不再受理题目更改。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二、抓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细则》(湖大教字[2009]43号)文件执行。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过程中应要求学生学习有关学术规范,指导学生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毕业设计(论文)需经过论文查重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参照《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函[2018]42号)进行处理。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而导致毕业设计(论文)出现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控制在10%左右;成绩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的学生比例应控制在50% 以下,“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3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50%,综合三部分成绩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数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工作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档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封面和装订的格式按照《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按照《湖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同时要求学院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刻录光盘保存。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负责单位

2018年1217日前

命题与审题

1.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都须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

2.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上设置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确认,并对学生发布。

各学院

2019年14日前

学生选题,下发任务书

 

1.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毕业设计选题,指导教师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

 

各学院

教务处

2019年3月下旬

中期检查

1.通知并组织所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学生回学校接受中期检查。

2.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各学院

教务处

2019年525日前

答辩日程安排

1.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2.各学院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1)电子档与纸质档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学院

教务处

2019年525日—6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学院在教务系统录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成绩。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册》(附件2)电子档与纸质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学院

教务处

2019年6月中旬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学生本人填写《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3),6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学校评优申报名额(另行通知)确定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并填报《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在申请表和汇总表中需填写推荐意见及评优等级。

3.学院于65日前将《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与《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电子档与纸质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

教务处

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为初次部署,模块功能可能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如使用时遇到问题,请各学院及时反馈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按时间节点线下及时推进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件及表格在教务系统上下载。毕业设计(论文)执行过程中工作进度安排如有变更的情况,将另行通知。另外,学生及学院送教务处的材料请各学院自留底稿,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

1.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2.湖南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册

3.湖南大学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4.湖南大学2019届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5.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处   

 2018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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