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制订2006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湖大教字[2007]53号)文件要求,实行学分制后,需对应届本科生进行毕业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分最低要求
1、理、工科专业(见附件)170学分。
2、五年制专业(建筑学、景观学、城市规划)220学分。
3、其它专业(见附件)160学分。
4、按入学时的教学执行计划,必修课学分达到要求。凡保研、评优的学生,一般应按上述要求审核。
二、考虑到教学计划的变更对课程重修的影响,毕业审核可作如下调整:
1、请各院参照2011计划,确定不可替代课程,报教务处核准。
2、总学分数达到毕业学分最低要求。
3、课程重修的学分计算,同课同内容,学分数按原计划计算。
4、各院对此类情况的学生,要逐一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核准。
三、2013届李达实验班学生的毕业审核
由于李达实验班是教改试点班,采用的是两阶段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均有其特殊性,因此对李达实验班毕业生的审核分两种情况对待:
(一) 完成第一阶段(前两年的集中学习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李达实验班培养目标的学生,请相关学院填写《湖南大学2013届李达实验班毕业生审批表》,逐一审核。
1、 教务处认定其第一阶段修读课程学分全部合格,第二阶段(后两年的专业学习阶段)的毕业审核标准由学生修读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由学院依据此标准审核,整个本科阶段的总学分不高于学生修读专业所要求的学分。
2、 第二阶段的各类学分要求由学院按学生的修读专业第三、第四学年的教学计划要求来认定。若第二阶段按照导师认定的个性化计划(包括部分研究生课程)修读,则按个性化计划审核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二) 未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或未达到李达实验班培养目标,中途转回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审核由学生现修读专业所属学院根据现修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其在李达实验班期间修读的合格课程学分仍然有效,且毕业总学分要求不突破现修专业所要求的学分。
四、时间安排
详见《关于做好二0一0届毕业生教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3届毕业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
附件2:2013届李达实验班第一阶段合格学生名单
附件3:2013届李达实验班毕业生审批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