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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2021-1学期课程期末考核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2-23 16:25:05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及考风建设,确保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期末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含考查、实践等),确保在开考前试卷到位、监考到位、学生到位,并加强巡视力度,确保课程考核公平、公正。

二、做好未返校留学生的课程期末考核。各学院和任课教师应参考2019-2020-2学期的成功经验,针对未返校留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考核方案,并精心安排和组织,确保达到考核效果,原则上应于2021年1月22日前全部完成。考核方案情况汇总表需于2021年1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前进楼101)。另需制定在补考时仍不能返校留学生的补考方案。

三、及时评定和准确录入课程成绩。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及时评定和公布学生的各项成绩,本学期的课程成绩应于2021年1月30日24点前录入湖南大学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教务系统)并提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须于2021年1月12日前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录入申请表》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前进楼107)。

四、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各学院要在考前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班级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宣讲《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湖南大学考场规则》和《湖南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五、合理制定和安排复习计划,诚信应考。各位同学要及早查询考试安排,认真备考,诚信应试,树立良好学风和考风,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考试周期间,南校区同学可选择东楼、研究生楼进行自习,财院校区同学可选择水教或梯教进行自习,请避开正在考试的复临舍、中楼、综合楼、前进楼和二教楼。

以上事项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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