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学安排,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成绩将于2015年7月18日前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学服务系统,请及时查询各门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查,不及格课程可参加补考(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缺考和违纪学生没有补考资格)。为保证成绩复查与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绩复查工作安排
1、学生认为授课教师评定的学期成绩有明显错误需要复查学期课程成绩的,应于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内(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登陆湖南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hnu.cn/gzzd/xsp/2012117/eol121179492222.asp)下载并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书》,向授课教师申请复查,过期不予受理。
2、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第二周星期二前(2015年9月29日)将提出成绩更正的成绩复查申请书(附相关试卷、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原件)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开课单位复议的成绩复查申请书需教学院长签字),与成绩复查情况汇总表(需主管教学院领导签字)一起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开课单位提交的成绩复查申请书并进行处理。
3、复查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成绩的,应于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第三周星期五前(2015年10月9日)下载并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书》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教务办于第四周星期二(2015年10月13日)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复查结果对补考成绩进行处理。
4、教务处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成绩复查。
5、各学院的成绩复查申请书全部交齐后公布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公布后不再进行平时成绩的成绩复查。
二、 补考工作安排
1、补考考试卷面成绩视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是综合成绩的一部分。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缺考和违纪学生没有补考资格,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不安排补考。
2、2015年9月8日起,学生可登录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http://hdjw.hnu.cn/default.aspx)查询个人补考考试安排。
3、考试时间
2015年9月18日~20日
上午:08:00-10:00 10:15-12:15
下午:14:00-16:00 16:15-18:15
晚上:19:00-21:00
4、考试地点
南校区:复临舍 前进楼 北校区:二教
5、非笔试课程的补考
非笔试课程的补考不安排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需要补考的同学于9月22日(星期二)前与开课学院教务办或任课教师联系确定补考安排。所有形式的补考需于9月25日(星期五)前全部完成。
6、注意事项
a、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无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b、考生按照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中查询到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由监考老师编排座次对号入座。每位考生需在《考场签名单》中对应的签名栏内签名。《考场签名单》中无名字的同学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即使参加考试也视为无效,成绩不能录入教学服务系统。
c、考生拿到试卷后请确认是否与自己所需补考的科目和内容相符,如有疑问,需在动笔作答前对监考老师提出并在座位上等候处理意见;一旦动笔作答则视为有效试卷。
d、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则必须将手机关机放入指定位置。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使用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做0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开卷考试须独立完成,不得相互讨论和借用他人资料,不得使用复印笔记,否则按作弊论处。
f、考生未交卷前,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可以交卷离场。
g、考试结束,按时交卷。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准销毁试卷。
h、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坚决杜绝代考等考试违规现象发生,否则按《湖南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i、其它注意事项参见《学生手册》。
附件下载:
1、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书
2、湖南大学成绩复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