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1】41号
各学院:
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专业选修课程(含06-08版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09版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预选选课即将开始,现将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本次选课对象主要为2009级学生,其他选课对象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安排。
转专业、分专业、专业分流等做了学籍异动的学生按新转入的专业选课。
二、选课范围
专业限选课程(2009级为专业选修课)从所在学院开设的专业限选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专业任选课(专业拓展课)一般应在本学院或本门类各专业提供的“专业选修课程”中选修,理工类专业可选修适量的文、史、经管类专业课程;通识选修(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可在学院指导下选修本专业以外的任何其它课程替代,修满学分即可。
三、选课要求
1、选修课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8学分(其中06-08级专业限选课6学分、专业任选课12学分;09级专业选修课10学分,专业拓展课8学分),特殊专业的学分要求由学院具体指导。
2、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累计达到50学分者,不得选新课。
3、选修课的选课,分为预选和正选两个阶段。学生必须以个人为单位在教务系统上选课,预选阶段的选课结果只作为排课的参考,原则上未参加课程预选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的正选,正选选课结果作为学生上课和教师教学的依据。
4、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和自身情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在确保弹性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学分的前提下,学校对学生每学期修读(含初修、重修、改修和补修)的学分数作以下规定:限制每个学生每学期最高修读学分数:各专业每学期最高学分为25学分;限制每个学生每学期最低修读学分数:各专业学生每学期最低修读学分为15学分(第七学期< 五年制第九学期>不少于10学分< 含实验实践>)。
5、我校自2006级学生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或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课程学分的,按相关规定收取学分学费。
6、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在学院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照教学计划及选课流程选课。
7、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
8、学生选课应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应以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严格按照本通知之“选课范围”的要求选择、修读。
9、学生选课时对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应先修先行课,再选后续课。
10、各专业如果对同一名称课程学分要求不同,若学生错选,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要求的课程学分高于实际选课学分,不予承认学分,若要求的课程学分低于实际选课学分,按实际选课学分记载。
四、时间安排
1、预选一选时间:第8周星期五(10月28日)上午10:00~第9周星期一(10月31日)上午10:00。
2、预选一选结果处理:第9周星期一(10月31日)上午10:00~第9周星期二(11月1日)10:00。
请各学院在第9周星期二(11月1日)上午10:00前将预选一选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报教务处,并通知已选这部分课程的学生改选 。
3、预选二选(改选、补选)
预选二选(改选、补选)对象:
①因预选一选选课人数不足而被取消了课程的学生;
②预选一选未选的学生。
预选二选(改选、补选)时间:第9周星期三(11月2日)上午10:00~第9周星期四(11月3日)上午10:00。
4、正选时间:初步定在第17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课程序
1、登录地址:http://xjwxt.hnu.cn:8042/student/。
2、选课准备
(1)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学生专区”→点击“选课管理”→点击“选课指导”,详阅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简介。
(2)各学院应组织学生选课,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并安排教师为学生提供选课咨询,向学生介绍课程开设的层次、规格、教学基本要求等情况,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3)选课时应注意先安排高学分、多课时的课程,先保证核心课、限选课,再考虑选择任选课。
3、选课操作流程
(1)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学生专区”→点击“选课管理”→点击“课程预选”→点击“进入选课”。
右框架分上下窗体,上窗体默认显示本学院所开设的选修课程信息,下窗体显示已选课程信息。
单击右窗架中上窗体的复选框,在弹出的提示按钮单击“确定”,表明“选课成功”,已选课程就会显示到右窗架的下窗体中。
如果需要取消选择的课程信息,那么在右窗架的下窗体中选择要取消的课程信息,在弹出的提示按钮单击“确定”按钮即可。
(2)如果要选择其他专业的选修课作为自己的专业任选课的,先输入要选的课程名称,再单击右窗架中上窗体的“其他学院课程查询” 按钮,查询出来以后其选课流程与选择本专业课程信息的流程相同。如果要返回本院的专业课程信息则单击右窗架中上窗体的“本学院课程查询”按钮即可。
(3)预选结束后,学生可通过退出系统再重新进入而不进行任何操作的方式查询是否预选成功。
预选改选、补选:操作同上。
教 务 处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