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试行)》,对我校本科生参加该项目发布此预通知,相关同学可根据本通知内容,及时参加相关语言考试,并做好其它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留学期限:3-12个月。
2、派出时间:留学人员应于2012-2013学年度派出
3.选拔范围及对象: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
4.选派类别及交流形式: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主要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5.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语言要求:外语水平符合国外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④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教务处
2011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