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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下一阶段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15 08:54:06点击次数:

各学院:

教务处于2017年11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此通知对2018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出了全面的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下一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1、2018年3月19日前,各学院需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日程安排表》(附件一)电子档与纸质档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安排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2、2018年3月下旬,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所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学生必需接受中期检查,学院应着重检查了解学风、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及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2018年5月25日前,各学院需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论文检测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六。

4、2018年5月25日前,各学院需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二)电子档与纸质档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5、2018年5月26日—6月4日,各学院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册》(附件三)电子档与纸质档交实践教学科。

6、2018年6月6日前,学院根据学校评优申报名额(另行通知)确定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并将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表(附件四)和汇总表(附件五)报实践教学科。

7、2018年6月中旬,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的《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组织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并公布结果。

以上事项请各学院认真执行,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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