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 办事指南
教师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服务
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评价中教师填写自定义指标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11 16:14:15点击次数: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221号),即将开展的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评价存在较多变化,包括评价原则、指标设置、指标内容、评价方式、计算方法等方面。其中指标设置由学校统一指标和教师自定义指标两部分构成。学生开始评价前,任课教师在网上必须完成每门课程的自定义指标填写,学生才能开展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时间

512-19

二、参与对象

本科课程任课教师

三、课程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不包括各类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

四、填写方式

1.教师自定义指标为1项,占10分;一旦学生对课程开展评价,此课程的自定义指标将无法修改。

2.支持两种填写方式,一是引用学校指标库中已预置的指标,二是教师本人编辑指标内容。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3.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操作。电脑端支持谷歌、360极速模式和Win10自带Edge浏览器;手机端支持安卓和苹果IOS系统。

五、工作要求

1.请教师仔细核对本人页面端需填写自定义指标的课程信息,如有遗漏或错误,由学院统一报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开课学院结合课程开设情况认真评估后,如确实存在不适合做学生评价的课程(任课教师与学生班级未一一对应,合上课程分担学时不够等),可由开课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提出申请不参与相关评价

六、材料提交

请教学秘书在教学评价平台【期终评价】【设置指标】页面端导出课程表格清单,仔细核对应参与学生评价的课程信息,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2519日前提交到校办公楼102室。

联系人:郭慧,电话:88822845


附件:教学评价平台教师自定义指标操作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2年5月12日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