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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6-07 17:14:10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已签订项目研究合同并将经费下拨到位,现将有关中期检查和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1. 所有立项项目应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主动申报开展中期检查,达到结题条件的可以申请结题,不参与中期检查或结题的将撤销立项,并收回所拨经费,且不可申报下一年度的教改项目。

2. 项目进行一年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推广应用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项目经费使用等。

3. 项目结项应具备下列所有条件:①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计划完成了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②研究项目取得了预期成果,最终成果应与项目申报时的成果形式相符。③项目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在所资助的学校教改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并且获得了省部或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者同级别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等;或者一般项目负责人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和湖南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至少1篇;重点项目负责人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和湖南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论文至少3篇或者出版专著1部;对于部分特殊的实践性或应用性项目,经专家评议可以不发表论文,但必须提供实际性的结项成果,并附上成果被推广、采用或者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④经费开支合理,符合规定。

4.在学校教改项目资助下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及所取得的其他成果,应注明受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

5.校级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学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学校组织评审和复核。

三、材料受理

1.申请者须填写《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一式一份,简装即可。

2.申报学院须填写《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X学院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成果统计表》以及组织评审情况书面报告各一份。

3.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学院于2013年6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联系人:彭娜;联系电话:0731-88822840,电子邮箱jxfz@hnu.edu.cn。

附件下载

1.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 2012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5. XX学院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成果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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