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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教育技术公共资源使用与运维管理实施细则(教务函〔2018〕24号)
作者:时间:2021-04-30 16:36:31点击次数:

湖南大学教育技术公共资源使用与运维管理实施细则

教务函〔2018〕24号

2018年7月9日印发

为提升教学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适应教育技术发展的需要,为建设“双一流”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与保障,规范广大师生对教育技术公共资源的使用,推进教育技术公共资源的建设与运维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育技术公共资源的使用

教育技术公共资源是指公共多媒体教室和录播教室的硬、软件教学系统,是学校实现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源,学生和教师是使用这些资源的主体,应有爱护的责任和义务。

(一)使用原则

1.统一安排

教育技术公共资源的使用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2.面向教学

教育技术公共资源只面向教学活动,并优先保证本科教学活动的需要,在资源有空余的情况下可共享其他部门组织教学活动。

3.校内使用

教育技术公共资源供本校教学活动使用,原则上不出借给校外单位。

4.有偿借用

除校内教学活动免费使用外,其它情况需按学校相关制度到计划财务处完成缴费手续后再行安排使用。

(二)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人员要服从教学系统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商业推广和宗教活动。在教室举行活动,不能影响周围正常教学活动、学生自习和教师办公。

2.爱护公物,保持卫生整洁,不得踩踏桌椅、刻画墙面,不得私自拆卸设备,不得污损投影幕布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使用教学设备系统的教师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随意修改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非教学应用软件。

4.使用教学设备系统的教师应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说明使用,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投影机等设备,以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损耗。

5.除校内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免费使用外,其他情况需事先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如遇节假日调休或学校安排的统一活动,已经办理借用手续的单位,须服从学校的调整要求。

6.教室借用人必须按申请时填报的信息使用教学系统,不得变更,否则管理人员可终止其使用。

(三)借用流程

1.多媒体教室

1)借用人进入“湖南大学教务服务系统”申请借用教室。

2)教务处根据申请事由和资源空余情况确认可否借用。

3)符合校内使用原则的,借用人在借用成功后,可在相应时间和地点通过刷卡方式正常使用多媒体教学系统。

4)符合有偿借用原则的,借用人按照“湖南大学教务服务系统”的提示,办理相关交费手续后,方可在相应时间和地点通过系统管理人员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学系统。

2.录播教室

1)借用人到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填写“借用教室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递交给录播教室管理员

2)录播教室管理员根据申请事由和资源情况确认借用时间。

3)符合校内使用原则的,借用人在借用成功后,方可在相应时间和地点正常使用录播教学系统。

4)符合有偿借用原则的,借用人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交费手续后,将交费收据交给录播教室管理员,可在相应时间和地点正常使用录播教学系统。

5)录播教室原则上只提供给申请单中的使用人使用,如果是以小组为单位需在备注中说明。全程自主录制视频者,使用完后需正常关闭设备,注意保持教室卫生,并及时告知管理员使用完毕。

二、教育技术公共资源的运维管理

学校教育技术公共资源,由教育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和公司驻校维保外包人员,通过对公共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和录播教室教学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服务态度

1)文明礼貌、举止得体、热情接待,对待来访者不刁难,不推诿。

2)耐心细致,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2.工作责任心

1)做好日常维护检查,确保多媒体设备在开课前处于正常状态,。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离岗脱岗。

3)组长做好每周工作周报和有关数据统计,组员做好工作日志。

4)认真完成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3.工作时间规定

1)正常工作日运维服务时间:上午7:30—11:50,下午14:00—17:50,晚上18:30—21:50

2)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周二下午14:30—17:40,周五下午13:30—16:00

4.检修维护要求

维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每周二下午和周五下午全体人员到岗对教学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组长负责维护工作安排并做好《组长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一),组员使用《组员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二)逐间教室进行维护检查和记录,结束后将记录表交给组长进行汇总,组长每周填写《运维管理工作周报》(附件三)。

5.处理故障时限要求

在接到故障呼叫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处理故障,保障正常教学。

接到呼叫(电话)

无需更换备件

需更换备件

特殊故障

重大故障排除时间

2-5分钟内到达现场

5分钟内解决

10分钟内解决

超15分钟按老师意见调教室

24小时内

(二)服务质量监控与考核制度

1.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

1)每月统计考勤数据,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监督中心人员按时到岗,保证设备正常开启运行。

2)每月检查工作日志和工作周报,督促中心人员落实运维工作。

3)每月组织中心人员学习多媒体维护知识,分享维护经验。

4)每学期召开中心人员运维管理工作会,总结经验,安排工作。

2.运维外包公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为加强校方对维保外包单位运维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外包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学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维保服务工作的质量,制定《运维外包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1)考核细则规定,校方对公司维保外包工作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巡查老师依据本细则要求对外包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每周五将本周《运维管理工作周报》(附件三)报送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另校方每月不定时对外包工作进行随检抽查。

2)校方管理人员每周协调处理周报中提到的问题;每月汇总运维外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计分,并向公司通报每月得分;每学期末进行师生满意度调查;每学年末统计得分情况,通报公司,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维保费用。

三、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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