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准备(3月11日之前)
1.各相关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以及本学院已经公布的细则,成立以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制定包含专业分流具体工作流程、有效指导措施等内容的工作实施方案,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组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2.组织专家教授就专业设置、专业前沿、核心能力培养及专业就业趋势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引导、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二、学生申请(3月12日-3月22日)
学生应充分了解学院专业分流细则和工作方案,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与咨询,填写《湖南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学院教务办。
三、学院汇总编班(3月23日-4月2日)
学院根据每个专业最终确定的人数重新编班,将编班汇总名单(附件2)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交教务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需公示三天以上);
当专业选择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学院需组织该部分学生重新选择专业。
四、学校审核、公示(4月2日之后)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提交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一周(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发文确认。
附件: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
2.2016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