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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分流)
关于2018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02 17:24:13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各专业或专业类可接受转入学生名额为该专业或专业类原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110%或120%与本期在校学生数之差,具体可接受转入名额见附件一。

二、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3月5日-3月12日)

学生应充分了解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转专业(专业类)工作流程,按学院要求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大学本科学生更改专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双面打印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二)转出学院审核(3月13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 (重点审核不能转出的学生情况),在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表中签字、盖章,并汇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含电子档)。

(三)教务处审核(3月14日)

教务处汇总、审核各专业申请转出学生名单后发各拟接受学院。

(四)转入学院审核(3月15日-3月26日)

  1. 接收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本院细则的规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学业背景基本要求审核或遴选,确定拟接受学生名单,并在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中签字,盖章(拟接受学生名单需公示三天以上);

  2. 接收学院应对转入学生集中做政策宣讲,告知需补修的课程并提示相应风险;

  3. 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含电子档)。

    (五)学校审核、公示(3月26日后)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发文确认。

     

    三、特别提醒: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本学期(2017-2018-2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

    2.各位同学申请转专业一定要理智、慎重。转专业后需要补修转入专业所有未修读的必修课程,由于每学期最高修读25学分和课程冲突等因素的限制,难以与相同年级的学生同步修课,因此无法获得推免资格和延期毕业的风险非常大。

     

    附件:

         1. 2017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名额表

         2.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更改专业申请表

         3. 2018年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4. 2018年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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