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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分流)
关于开展2018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3-12 16:45:52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文件,为做好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316-322日)

1.各学院对专业分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告知学生。

2.各学院为学生科学、理性地选择专业提供指导(特别提醒:疫情期间,请学院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渠道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重要信息传达到位。)

二、学生申请(323-325日)

1.学生登陆教务系统,点击“学生门户”→“学籍信息”→“专业分流申请”,进行网上申请。

2.如受疫情影响无法完成线上申请,学生可委托学院教务管理人员或辅导员办理(须有正式委托书)。

三、学院审核、公示(324-331日)

1.学院审核人员登陆教务系统,点击“学籍管理”→“专业分流”→“院系审核”,进行审核。当选择某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5人时,该专业不开班。学院须及时通知该部分学生重新提交专业申请。

2.学院审核完毕以后,点击“学籍管理”→“专业分流”→“院系查看”,导出专业分流数据,进行编班。

3.专业分流编班名单(附件3)由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特殊理由,不接收学生更改分流专业的申请。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特别提醒:委托办理的相关材料须做好存档备查。)

四、学校审核、公示发文(4月上旬)

1.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2.专业分流名单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发文,公布专业分流名单。

五、联系人及附件

1.教务处联系人:韩晶晶

电话:0731-8882184213755116352

邮箱:hjj@hnu.edu.cn

2.专业分流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

3.专业分流申请操作指南-教学秘书端

4.2018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编班汇总表


教务处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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