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处: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决定于2018年3月5日—3月9日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的落实,课程标准建设的进展,课堂(大班)讲授、小班指导(辅导、讨论、实验、实习等)课的安排,卓越计划的实施等;
2.学院教学岗位、教师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师必须按照所聘岗位落实教学任务;
3.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到岗、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准备及实验室准备等);
4.学生到校注册及到课率;
5.教室内教学设备、照明设施状况、卫生状况;
6.教师开新课与新开课的申报(由本人进入学校个人门户网站评教系统中进行申报并报学院);
7.近两年拟职称晋升、评奖、评优教师听课的申报(由本人进入学校个人门户网站评教系统中进行申报并报学院);
8.2018年计划申报教员岗高级职称的老师,须在教学评价系统中申请听课,及时在课程中心系统中更新教学规范(课程网站)内容。教务处将根据近年来的督导听课记录及2018年听课情况给予认定,并组织专家对教学规范(课程网站)进行评价;
9. 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本次开学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以学校抽查、常规教学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2.请学校、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指导开学教学工作。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开展专题检查,学校对各学院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给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本科教学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检查要求
1.开学教学检查是我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处要严格执行各项学校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检查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的教学楼,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联系电话为:88822821。
3.结合教学检查,开展校、院及相关部门领导、校院督导、同行听课活动。
4.各学院于3月2日下午4:00前将开学检查安排表交校办公楼109室运行科;要求各学院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包括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教学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说明,并于3月9日下午5:00前将总结和开学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等文字材料由学院领导审核后交运行科,附件3-4的材料交校办公楼102室教学评估科,附件5的材料交校办公楼115室教师教学发展科。
四、其他事项
1.1月24日13:00至3月1日11:00为学生选课时间,任课教师请于学生选课截止后打印课堂学生名单和成绩登记册,3月22日之前还有部分特殊情况进行处理,3月22日之后的名单为最终名单。
2.教务管理人员可通过登录教学服务系统客户端,在“课程运行系统”→“打印课表”模块下查询和打印各类课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表
2.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异常情况登记表
3.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
4. 教师开新课和新教师开课申报表
5.教师教学考核人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