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及考风建设,确保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期末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含考查、实践等),确保在开考前试卷到位、监考到位、学生到位,并加强巡视力度,确保课程考核公平、公正。
二、做好受疫情影响学生的课程期末考核。针对本学期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返校或健康码临时变码的学生,采取线上考试或推迟考试时间的方式进行课程期末考核。
1.开课学院制定线上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愿意参加线上考试,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学生按照公布的考试时间参加线上考试;不愿意参加线上考试,或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学生,参加下学期初统一组织的补(缓)考线下考试。
2.开课学院应组织任课教师密切保持同受疫情影响学生的联系,与学生充分沟通,精准掌握学生的实时动态、线上考试意愿及其所具备的条件等,保证每位受疫情影响学生的课程考核都有具体的安排。同时,填写《受疫情影响学生课程考核信息登记表》,附相应课程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于第14周星期四(12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对于需要实行线上考试的,要精心安排和组织,确保良好的线上考试秩序,达到考核效果。
3.学生所属各学院应加强管理,根据学生所处状态、学习状况和线上考试意愿等情况,做好一对一的帮扶和指导,确保不漏一人。
4.学生应及时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和所属学院,报告当前的动态和学习状态,以及线上考试意愿和所具备的条件等情况,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同意进行线上考试的,需按要求提早准备线上考试所需条件。
三、及时评定和准确录入课程成绩。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及时评定和公布学生的各项成绩,本学期的课程成绩应于2023年1月7日24点前录入教务系统并提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须于2022年12月23日前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录入申请表》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前进楼107)。
四、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各学院应在考前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班级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宣讲《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南大学考场规则》和《湖南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五、合理制定和安排复习计划,诚信应考。各位同学要及早查询考试安排,认真备考,诚信应试,树立良好学风和考风,坚决摒弃“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考试周期间,南校区同学可选择东楼、中楼、研究生楼进行自习,财院校区同学可选择水教或梯教进行自习,请避开正在考试的复临舍、综合楼、前进楼和二教楼。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考试安排可能会进行调整,请各学院和师生关注教务处的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考试中心(0731-88822147),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