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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读办法 (2022年修订版)
作者:时间:2022-08-19 14:17:46点击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湖南大学历来重视大学文化建设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是国家确认的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湖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湖大教字〔2019〕29号)、《关于<湖南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20版)>的相关补充说明》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下简称通选课)旨在引导我校学生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纳不同文明中的有益成分,传递科学与人文精神,提高审美、沟通与表达能力。

第二章 课程规划与类别

第三条 通选课课程体系包括历史与文明、艺术与审美、科学与生命、写作与沟通、“四史”五大模块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限定选修)。五大模块主要课程内容如下:

(一)历史与文明:主要开设中外经典导读系列课程,历史文明课程,现当代政治、经济与法律课程。

(二)艺术与审美:主要开设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设计六大艺术门类课程。

(三)科学与生命:主要开设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原理、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课程及生存环境、生命关怀课程。

(四)写作与沟通:主要开设分析性写作、创意写作和应用写作类课程。

(五)“四史”:开设“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门选择性必修课程。

第四条 学校根据以上模块课程建设情况,除本校老师开设的课程之外,遴选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优质慕课,采用线上课程老师授课与线下责任老师辅导相结合的模式,补充通选课课程资源。

第五条 学校积极推进校际间优质课程资源共享,逐步扩大跨校开课规模,探索学生跨校修课模式。跨校共享通选课包括其他高校或本校老师开设、供我校和其他高校学生共同修读的通选课。

第六条 “岳麓讲坛”通选课共设“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与人生”和“创新与创业”等三个主题的系列讲座,归属不同的模块,讲座活动纳入学生课堂教学管理。“岳麓讲坛”系列课程秉承岳麓书院创新学术、自由讲学、平等交流传统,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面向全校学生进行系列讲座,旨在引导和帮助学生拓宽专业知识,加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加强对世界科技前沿知识的认识,全面提升文化素养。

第三章 学生选课要求与管理

第七条 根据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补充说明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须在本科阶段修满通选课8个学分。选课要求详见下表:


第八条 “岳麓讲坛”系列课程,按照课程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执行;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至少到场听两次“岳麓讲坛”系列讲座。

第九条 学生不得重复选修已获得学分的同名称或相近内容的课程。

第十条 学生每学期选修通选课原则上不超过2门。凡是选定的通选课,原则上不得退选。

第十一条 通选课不组织补考。学业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学分与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均予以记录,学生可在后续学期进行重选或另选。

第十二条 通选课课堂规模一般为60人以上,每学期学生选修人数少于30人时,当学期不开课。课堂规模控制数低于40人的实践实训类课程, 选修人数少于15人时,当学期不开课。

第四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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