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 办事指南
通识课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识教育 > 通识课程
关于开展2021 年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开通识教育 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课程申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5-07 08:59:19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挖掘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结构合理、满足学生需要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湖南大学加快新时代本科教育建设实施方案》(湖大教字〔2018〕4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 年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领域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 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历史与文明、审美与艺术、写作与沟通、科学与生命四个模块内容。原通识课程创新创业模块纳入实践环节。教师按照模块分类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

二、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申报。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组织教师按照模块分类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推

荐至学校。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与遴选。

3.学校定向培育。教务处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开课情况,定向培育由名师、大家主讲的高水平通识课和“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教学目标、内容与方法应符合通识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注重师生互动与交流。

2.申报课程应具有锤炼精品、突出特色、启迪智慧的特质,能拓宽学生眼界和知识范围,拓展学科视野,要注重激发和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性思维,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3.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连续开设本科课程。鼓励课程负责人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课程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课程团队打造的课程。

4.鼓励开设教师理论教学与学生实践相结合的通识课程和“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鼓励具有通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特征的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纳入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此两类课程项目立项。

5.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 学分,理论课1 学分对应16 学时,实践类课程1 学分对应32 学时。

三、资助经费

通过学校遴选的课程请学院从教育教改专项经费中给予经费支持,每门课程5 千至1 万元不等;定向培育高水平通识课和“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由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材料清单: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一式两份。《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五、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 年5 月7 日前将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115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nukcjck@163.com 邮箱。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2840。

附件:

  1.教学大纲

  2.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3.湖南大学通识课程和实践环节“创意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