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精神和最新要求,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相应调整如下:
1.各推荐单位推荐 (9月24日17:00 前)
(1)各推荐单位根据综合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2)9月24日17:00前各推荐单位根据《湖南大学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相关材料,并补充《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回避报备表》(见附件)和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及公示材料。
2.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推免生名单( 10月8日 前)
教务处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