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8【11】号
关于申报湖南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继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创新实验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
2、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同时负责多个项目(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
3、项目指导老师应确保有足够时间精力投入项目指导,每届最多指导两个项目(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
4、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是2016级学生,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5、项目申报时要有研究进度安排,提交项目申请表并附暑期研究计划。
二、学院工作要求
1、学院要根据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并择优选拔。项目立项后,对创新项目进行过程化管理。
2、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项目建议经费额度是1600元/项,省级、国家级项目建议经费额度是10000元/项。在学院可根据情况对经费予以调整。学院要严格按照计财处经费使用要求规范学生科研经费报账,并督促项目经费及时使用。
3、学院要为创新项目提供科研条件保障,选择优秀老师为创新项目研究进行指导,学院需定时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顺利进行。
三、项目推荐名额
1、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名额主要根据各学院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计划确定(附件3)。
2、2018年校级项目立项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校级项目结题后教务处发文并颁发结题证书作为项目研究证明。
四、申报工作流程
1、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校级项目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2018年4月16日前,各学院将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评分排序,并按附件1格式汇总项目(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签字盖章后,连同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电子档)一起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按上级部门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级、省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发文立项。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2018年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3:学院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