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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23 07:55:00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建设专业急需、特色鲜明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打造一批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施校内外结合、虚实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解决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实验问题。

二、培育原则

1.需求导向。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内容不少于2个学时,切实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着力还原真实实验的操作环境和互动感受。

2.对标对表。符合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要求和技术规范,融合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设计内容,创新资源呈现方式,建成能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探究性实验。

3.动态调整。加强项目建设过程跟踪检查,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研发和教学实践,对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三、培育范围

1.已有项目。已纳入学校现有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库、且需要持续升级完善的项目。

2.新增项目。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必备的教学需求、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可行的建设时间表。

鼓励国家级科研项目成果、重大工程项目、学生的创新设计与制作转化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主要支持综合设计类、研究探索类仿真实验和前期建设较为成熟或已开始建设的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已入选或已被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

1.学院组织推荐。学院综合检查已有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优势特色,确定培育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申请持续培育。

2.报送申报材料。9月30日前,学院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湖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报送教务处109办公室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lm8777@126.com。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管理。项目团队要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学院要加强对培育项目建设的指导,积极组织项目团队参加相关学习交流;学校对培育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进展不利的项目,将终止培育。

2.经费保障。对于获得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学校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培育项目和获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学校将给予奖励。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范与要求,详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试用版2020)》(附件2)。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88821462

 

附件:

1.湖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试用版2020)

 

教务处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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