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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13 13:29:20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附件1),现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监管数据收集与上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收集并上传2021-2022学年全体在校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报送联系人信息(附件2)。请于9月14日前报实教科卓老师

2.各学院组织填写实习监管数据模板(附件3、附件4),收集数据通过学院分账号(账号及密码短信方式提醒联系人,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5),将数据导入系统。请于930完成2021-2022学年数据填报工作。

3.10月开始逐月更新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

特别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模板说明工作表中的格式要求进行上传,高亮格为特别注意事项。由于系统设置,格式错误将导致上传失败。

联系人:卓老师  鲁老师  88821462

 

教务处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pdf

附件2. 学院联系人信息表.xlsx

附件3.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附件4.地区编码表

附件5.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院系用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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