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22-202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附件1)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及项目检查工作,现就教务处归口管理的设备资料购置专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教学设备,各学科实验、科研服务用仪器设备,学生实习、实训场所设备;礼堂、学生艺术场馆的音响系统、视频系统;校医院常规医疗设备等设备购置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应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制定详细项目计划,支撑一流人才培养。科研服务用仪器设备和校医院常规医疗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前需与计划财务处沟通。
2.各单位应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周期较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建议分年度拆分申报。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使用要按月细化。原则上,子活动申报额度起点为 100 万元。
3.各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制定详细的设备购置计划,本科教学项目购置设备优先考虑量大面广的本科实验教学,避免采购单台套贵重设备,避免重复采购设备。
4.本次申报允许对已进入 2021-2023 年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跨年调整和补充填报,2019-2021 年已经教育部评审但未足额拨款的项目,如需在 2022-2024 年实施,亦可继续申报。
5.各单位在申报前需组织3位以上的专家(至少包含2位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意见(附件2)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二、项目检查
教育部将于2021年6月委托事务所对学校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各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暂按往年惯例提前准备好迎检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2022-2024年分年度的项目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材料提交1份,申报书纸质版封面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2022-2024年设备资料购置专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后的项目提交学校审批。2022年申报项目最终由学校研究确定。
联系人:鲁老师、卓老师 联系电话:88821462 联系邮箱:llm8777@hnu.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1: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附件4: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