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及项目检查工作,现就教务处归口管理的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教学设备,各学科实验仪器设备,学生实习、实训场所设备,礼堂、学生艺术场馆的音响系统、视频系统等设备购置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原则上,子活动申报额度起点为100万元。
2.各单位应科学、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周期较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建议分年度拆分申报。制定详细的设备购置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使用要按月细化。避免采购单台套贵重设备,避免重复采购设备。
3.本次申报允许对已进入 2022-2024 年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跨年调整和补充填报,2020-2022 年已经教育部评审但未足额拨款的项目,如需在 2023-2025 年实施,亦可继续申报。
4.各单位在申报前需组织3位以上的专家(至少包含2位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意见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二、项目检查
教育部将于6月对2021年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暂按往年惯例提前准备好迎检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1)、《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材料提交1套,申报书纸质版封面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设备资料购置专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后的项目提交学校审批。2023年申报项目最终由学校研究确定。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88821462
联系邮箱:136247647@qq.com
实践教学科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