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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19 09:38:07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设备购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申项目检查工作,现就教务处归口管理的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教学设备,各学科实验仪器设备,学生实、实场所设备,礼堂、学生艺术场馆的音响系统、视频系统等设备购置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原则上,子活动申报额度起点为100万元。

2.各单位应科学、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准备工作周期较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建议分年度拆分申报制定详细的设备购置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使用要按月细化。避免采购单台套贵重设备,避免重复采购设备。

3.本次申报允许对已进入 2022-2024 年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跨年调整和补充填报,2020-2022 年已经教育部评审但未足额拨款的项目,如需在 2023-2025 年实施,亦可继续申报。

4.各单位在申报前需组织3位以上的专家(至少包含2位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意见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二、项目检查

教育部将于6月对2021年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暂按往年惯例提前准备好迎检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1)、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材料提交1,申报书纸质版封面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设备资料购置专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后的项目提交学校审批。2023年申报项目最终由学校研究确定。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88821462  

联系邮136247647@qq.com 

 

实践教学科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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