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学安排,2023-2024-1学期课程成绩将于2024年1月21日24点前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请及时查询各门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查,不及格课程可参加补考(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为保证成绩复查与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
1.复查要求
(1)成绩复查仅限2023-2024-1学期课程的考试(补考)卷面成绩复查,由开课学院负责,不跨学期复查。
(2)成绩复查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3)申请复查的事项为:学生基本信息、是否为学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计后是否与学生卷面总分一致等方面。
(4)平时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期末考核前向学生公布,学生有疑义的由任课教师及时复核处理,录入教务系统后(与末考成绩在考试日之后的一周内一并录入),教务处不受理因漏交、迟交、错交、补交作业等有关更改平时成绩的申请;学生未选、漏选或退选课程的,不记课程成绩。
2.复查流程
3.成绩复查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处交流服务科颜老师联系(校办公楼1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23270。
二、补(缓)考
1.考试时间:本次课程补(缓)考拟安排在2024年3月2-3日进行,具体科目的安排以教务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2.考试地点:南校区安排在复临舍、综合楼;财院校区安排在二教楼,具体科目的安排以教务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查询安排:2024年2月23日10点起,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补(缓)考考试安排。考查课程不安排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有需要的同学于3月8日前与开课学院教务办或任课教师联系确定安排。通识选修课程、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不安排补考。缺考和违纪学生没有补考资格。
4.注意事项:
(1)补(缓)考考试卷面成绩视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是综合成绩的一部分。
(2)学生拿到试卷后请确认是否与自己所需考试的科目和内容相符,如有疑问,请在动笔作答前向监考老师提出并在座位上等候处理意见,一旦动笔作答则视为有效试卷。
(3)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诚信应考,有关要求与期末考试的要求相同。
5.考试安排如有疑问,可在考前与教务处考试中心熊老师联系(前进楼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22147。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