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湖大教字[2014]4号)时间安排,现已进入审核定稿阶段。本学期制订的《湖南大学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总体框架、通识课程、学门课程及集中实践方案》(湖大教字[2014]22号)已正式发文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版本科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修订相关材料要求
(一)培养方案(含中、英文版)。按湖大教字[2014]22号文件模板要求格式撰写,其中课程编码待培养方案最终定稿后再补填。
(二)指导性教学计划。按湖大教字[2014]22号文件模板要求,用Excel文档制表。
(三)修订工作情况汇总表。6月上旬下发的《2014版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分专业填写。
(四)课程教学大纲。按“课程中心”系统中的参考模板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定稿前应组织相关老师讨论并签字。
(五)课程描述(中、英文)。主要包括该课程名称、学分数、学时数、开课学期、主要教学内容、先修课程、授课教师、教材选用等方面。参考模板另行下发。
(六)课程教学进程表。主要包括各周次课程讲授主题、主要内容以及作业、讨论、考试、实验等环节安排情况。凡是多人上课的课程,须明确课程责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教学任务。凡是安排小班讨论课的课程,须明确小班讨论课的主题、内容及形式。参考模板另行下发。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按以下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序号
| 材料类别
| 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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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版培养方案
| 按学院本学期初报教务处的计划时间提交,最晚在2014年7月4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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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导性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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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订工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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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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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英文版培养方案
|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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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课程描述(中、英文)
|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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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课程教学进程表
|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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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学生“课外学分”记载
为了加强动手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各类技能资格等级考试、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校在学生成绩单中可以“课外学分”方式记载。建议学院在制订培养方案时充分考虑对学生获取“课外学分”的引导与建议。“课外学分”不收取学分学费,不纳入毕业资格审核,不与其它课程学分互认。“课外学分”具体记载办法,学校另行发文。
四、其它
(一)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按要求签字审核盖章。未明确签字的材料,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二)联系方式
1.课程大纲、课程描述、课程进程表相关工作
联系人:薛佳宝 电话:88821462
邮箱:59712476@qq.com
2.其他相关材料工作
联系人:高云华 电话:88822845
邮箱:gaoyh@hnu.edu.cn
附件:2014版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