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7〕13号)精神,促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步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主办2011年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托举技能精英,打造技能湘军,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竞赛组织
2011年全省技能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由株洲市人民政府承办,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
三、竞赛范围
(一)竞赛项目
竞赛设工具钳工、焊工、维修电工、秘书、营销、餐厅服务、中式烹调等职业。分职工组、院校教师组、高技高职学生组(含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技师(术)学院和高级技校)和中技中职学生组四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1、各类院校教师和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已获得过“湖南省技术能手”和“湖南省五一先锋”荣誉称号的不再报名参加此次大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知识,由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命题,分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两部分进行。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80%。
五、竞赛形式
(一)市州选拔赛
各市州按照全省大赛的要求组织本赛区选拔赛,上报全省大赛组委会。
(二)全省决赛
全省决赛拟于2011年10月在株洲市举行,竞赛具体时间、竞赛地点、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竞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现场观摩和选才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可积极邀请省内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现场观摩各职业学生组选手全省决赛及各赛区选拔赛,并组织学生组优秀选手现场就业意向见面会。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励
1、对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均合格的其他参赛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竞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大赛组委会还将根据全国相关大赛要求,从各职业各组别获奖选手中推荐人选,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大赛。
五、参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前;
2、报名地点:湖南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六舍后栋222办公室 电话:88822883)
3、其他事宜报名时再详细咨询
附件:
2011年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湖南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