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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5-26 09:01:39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1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教改立项工作要求,学校拟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2009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教育厅今年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进行了调整,申报项目包括学校评审项目和出版社资助项目两个部分。

1、今年教育厅下达我校17项学校评审指标,由学校组织评审,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结合学校今年教改立项工作要求,原则上经过评选的校教改立项重点项目同时为省教改立项待审项目。

2、出版社资助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公共英语教改项目,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公共计算机、数学的教改项目组成,教育厅下达我校公共外语3项、大学数学1项、大学计算机1项指标,由学校按分配的指标遴选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

3、已有校、省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4、申请学校评审项目的,仍然填写《2011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1),其选题申请既可参照学校的选题指南(附件2),也可参照省教育厅的选题指南(附件4)。

5、申请出版社资助项目的须填写《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附件3),其申请可参照省教育厅的选题指南(附件4)。

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要求

从2010年开始,省级立项自筹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全部由学校组织,其他省级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审核,今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1、2008年的非自筹经费省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须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6、附件7)。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同时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可参考以下内容装订。

(1)项目立项批文;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研究报告;

(4)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和效果证明材料;

(5)依托本项目获得的奖励;

(6)依托本项目发表的论文。

2、2009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附件5、附件8)。

3、已提前完成研究内容并达到结题要求准备结题的项目,也可按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三、请每项材料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封页复印件于5月8日前上交办公楼109室,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四、联系人:杨健康 电话:88822840 E-mail:jian_kang_yang@126.com

附件:1、2011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11年湖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3、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7、须参加结题验收的省教改立项一览表

8、须参加中期检查的省教改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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