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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专项检查并继续资助相关专业建设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5-26 09:08:21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专项检查并继续资助相关专业建设的通知》(湘教通〔2011〕154号)精神,为总结交流建设经验,督促落实建设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示范,湖南省教育厅决定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继续资助相关专业重点加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批准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专业点(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学院关于特色专业建设的规划、目标、措施、经费保障等情况,贯彻落实《转发< 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08〕88号)的具体情况,特色专业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已发挥的示范作用情况。

2、各专业点对照项目申报书所确定的专业改革和建设目标、思路、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特色专业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设工作的设想。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以自查为主,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全面总结,形成各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报告(见附件2)。

四、资助相关专业建设

为引导高校大力加强特色优势专业以及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急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汽车产业等相关专业的建设,整体提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办学水平,我校将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3个资助建设专业,推荐的专业包括已立项建设的省级特色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汽车产业相关专业。

请各学院积极申报资助建设专业,申报省级特色专业以外的专业需填写资助建设专业申报表(见附件3)。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对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视程度、取得的实际成效和申报专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推荐。

五、材料要求

(1)各专业建设情况报告表

(2)申请资助专业申报表

(3)特色专业成果总结:

(4)特色课程改革方案或成果

(5)专业课优秀课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请于5月15日前报办公楼109室,联系电话:88822840电子信箱:jian_kang_yang@126.com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1、湖南大学省级特色专业一览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报告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资助建设专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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