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
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实施办法
湖大党宣字[2016]1 号
2016 年 1 月 8 日印发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 号)和《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报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015 使用情况的通知》(教社科 厅函[2015]29 号),为加强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 称“马工程教材”)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是中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各单 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对于巩固马 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水 平,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把统一使用马 工程教材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于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并实 行党政共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有关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情 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纪检机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 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马工程教材不断推 出和使用的实际,首先确保学校已对应开设的 20 门本科生课程与 5 门研究生思想政治 课程马工程教材的统一使用。各相关学院必须落实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今后学校将根 据人才培养需要或教学计划修订,对凡涉及马工程教材相应课程,亦统一使用马工程教 材。
第五条 开课教师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凡与马工程教材相应的课程,课程负 84 责人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并在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学校课程中心网站中予以 明确,课程考试或考核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第六条 修课学生应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各单位应为修课学生使用马工程教材提 供良好条件保障。各相关学院负责统计马工程教材需求数量,及时报送校期刊与出版社、 图书馆。期刊与出版社应准备不少于教材需求总数的 80%,供学生自愿购买或流转;图 书馆应负责购买教材需求总数的 20%,供学生借阅。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学校 给予教材资助。
第七条 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情况的年报统计工作,由课程开课学院负责,其中, 本科生教材统一报教务处汇总,研究生教材统一报研究生院汇总,相关部门配合。
第八条 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工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落实,党委宣传部负责 监督。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