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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湖南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4-02 09:09:27点击次数:

教务函2018【11】号

关于申报湖南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继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创新实验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

2、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同时负责多个项目(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

3、项目指导老师应确保有足够时间精力投入项目指导,每届最多指导两个项目(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

4、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是2016级学生,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5、项目申报时要有研究进度安排,提交项目申请表并附暑期研究计划。

二、学院工作要求

1、学院要根据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并择优选拔。项目立项后,对创新项目进行过程化管理。

2、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项目建议经费额度是1600元/项,省级、国家级项目建议经费额度是10000元/项。在学院可根据情况对经费予以调整。学院要严格按照计财处经费使用要求规范学生科研经费报账,并督促项目经费及时使用。

3、学院要为创新项目提供科研条件保障,选择优秀老师为创新项目研究进行指导,学院需定时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顺利进行。

三、项目推荐名额

1、2018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名额主要根据各学院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计划确定(附件3)。

2、2018年校级项目立项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校级项目结题后教务处发文并颁发结题证书作为项目研究证明。

四、申报工作流程

1、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校级项目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2018年4月16日前,各学院将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评分排序,并按附件1格式汇总项目(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签字盖章后,连同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电子档)一起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按上级部门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级、省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发文立项。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2018年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3:学院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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