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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0-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实施方案(湖大教字〔2020〕14号)
作者:时间:2020-05-27 11:12:18点击次数:

湖南大学2020-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建设实施方案

湖大教字〔2020〕14号

2020年5月20日印发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双一流”建设方案,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一流本科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改革创新,坚持放管结合,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培养一流人才。

二、主要任务与目标

1. 专业建设

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实施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扎实做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工作,开展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自我评价,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全力建设一流本科专业。经过三年努力,力争将全校现有专业的80%建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目标与要求:对标一流大学同类专业,在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成果、教学设施建设、专业优势和特色等方面达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

2. 课程建设

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构建先进课程体系,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大信息化技术及支撑条件建设,完善课程建设激励保障机制。重点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加强量大面广的通识必修课、有特色的学门学类课和专业课、高水平通识选修课建设,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经过三年努力,力争建成350门左右一流本科课程(其中国家级80门,省级120门),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1-2名,省级教学名师3-5名。

目标与要求:对标一流大学同类课程,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材选用、教学设计、课程团队、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成效等方面达到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 教材建设

健全教材管理体制机制,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鼓励编写既符合国家需要又体现个人学术专长的高水平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重点支持在多所一流大学使用,影响力较大的优秀教材,以及高层次人才领衔团队编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和反映世界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教材,培育30-40个有较好基础的课程团队开展优秀教材建设,力争获批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5-20部。

目标与要求:重点支持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重点支持新兴学科、应用学科、基础学科和前沿交叉学科中反映世界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教材。重点鼓励支持优势学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开发新教材;重点支持的再版教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中的三项:(1)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含规划教材);(2)在3所以上一流大学使用;(3)出版不少于3次;(4)印刷量在1万册以上;(5)学生评价普遍反映良好,在20所以上高校使用。

4. 教学改革研究

深入研究新形势新变化,落实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考核方式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重点支持新工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断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改革成效达到国内高校一流水平。力争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获批国家级教改项目10项,省级教改项目120项。

三、经费管理

学校以2020-2022三年为总体建设周期,每年度安排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预算经费,并统筹进行总体规划,其中40%作为学校重点支持项目经费,60%由学院及教学单位进行统筹分配。

(一)重点支持项目经费

1. 项目内容

1)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主要指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包括思政课程建设专项、高水平通识选修课程建设、量大面广的通识必修和学门课程建设、有特色的学类课程和专业课程建设等。

2)高水平教材建设。主要指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教材建设。

3)教学改革研究。主要指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 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年度建设计划指标,优先保证已获批的国家级建设项目,同时结合学院自主申请情况,统筹确定重点支持建设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建设经费分批下拨,根据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效评价结果,确定后续拨付经费额度。评价结果分为A、B、C三档,分别对应拨付建设经费的50%、40%和30%。对主持或积极参与重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的教师,给予不超过50%的经费作为绩效奖励 (不包括购买设备、资源等条件建设费用)。

3. 考核方式

学院负责重点支持项目的过程管理,按年度报送工作总结。建设项目未达到建设目标的,核减下年度学院统筹经费。

(二)学院统筹经费

1. 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省级一流课程建设、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国际化建设和学院特色项目等,学院优先保证已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经费,已获得学校重点支持的项目,学院当年不重复支持建设经费。

2. 分配原则

学校从办学规模、基本状态、绩效考核等方面综合考虑划分学院经费:基础因素50%,主要包括专任教师数、本科生数、本科教学工作量、教授及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比例等因素;绩效因素占50%,主要包括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及专业认证(评估)、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协同育人实践基地数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

3. 考核方式

学院统筹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采取以标志性成果(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优秀教材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效等)验收方式结题。年度总结时,学院应着重从学院总体层面进行总结,注重教改建设的效果、教学持续改进情况、学生受益面等。

四、时间安排

注:按三年周期滚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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