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长短学期制”实施方案(试行)
湖大教字〔2011〕28号
2011年6月1日印发
为深化教学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更均衡地配置,推动开放性办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并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与做法,学校决定从2011-2012学年起改变以往“20+20”的学期模式, 试行两长(秋、春季)一短(夏季)学期模式(18+18+4,以下统称新学期制)。
一、新学期制的意义
(一)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
新学期制能进一步完善课堂、实验、实践等主要教学环节,缓解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在现有学期模式下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矛盾。新学期制的实施将引发广大教师精炼教学内容,自觉压缩课程学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从根本上实现教学思想的转变更新,进一步改变教学方式、教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新学期制着眼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主要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从事创新性实验和学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学生可以有更好的条件尽早进入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教学实习、就业实习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新学期制注重稳定性、连续性与灵活性、自主性相结合,针对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向学生开设小学分课程,让学生更具自主性地构建知识结构,给学生以更加弹性的学习空间。
(三)有利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更均衡地配置
新学期制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各类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办学效益; 同时对有限的教学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将全校公选课、实习实践、部分高年级课程、第二专业课程等教学内容相对集中安排。
(四)有利于推动开放性办学机制
新学期制实施后,为聘请更多的国内外著名大学的优秀教师来讲课提供了可能。学校和各学院可利用短学期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驻校或来校讲学,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共享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
(五)有利于促进教师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结合
新学期制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分时段安排,对教师的教学任务进行合理的分流,教师可以相对灵活的选择教学时间,使教师有了更充分、整段的时间从事教学研究和科研,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研讨,从而使教师在相同的教学任务下,实现多样选择和自我发展。
二、新学期制的基本内容
(一)基本模式
我校现在实行的是“20+20”的学期模式,即秋季学期(20周)+寒假(5周)+春季学期(20周)+暑假(7周)。新学期制采用“18+18+4”的学期模式,即秋季学期(18周)+寒假(约5周)+春季学期(18周)+夏季学期(4周)+暑假(约7周),寒暑假的总时间基本维持不变。秋季学期16周用于课堂教学,2周用于集中安排考试;春季学期16周用于课堂教学,2周用于集中安排考试,夏季学期4周用于集中实践教学。
(二)新学期制的教学周历
为避免2012年元旦节放寒假,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推迟一周开学,开学时间为2011年9月4日。具体的教学周历参看附件。
(三)夏季学期教学内容
实施新学期制后,各专业(年级)的课堂教学主要安排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实习、课程设计、综合试验等实践教学环节尽量安排在夏季学期。学校将利用夏季学期安排跨校区开设的第二专业课程、通识选修课程。
夏季学期的教学内容应主要包括:
1.实习、课程设计、实训与实践等集中实践环节;
2.通识选修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3.跨校区开设的第二专业课程;
4.国内外知名学者的开放性课程及讲座;
5.部分研究型、开放型实验、综合性实验;
6.学时少于或等于16的课程;
7.各类重修课程;
8.各类竞赛的集中培训。
(四)教学安排调整
1.各学院根据夏季学期的教学内容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
2.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和军训
实行新学期制后,新生报到时间与教师开学报到时间同步, 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在秋季学期的第2周末完成,第3周星期一开始课堂教学,军事理论课程安排在夏季学期。
3.新生秋季学期第17周的考试周用来安排课堂教学。
4.新生秋季学期的课堂教学周为第3-17周,共计15周,可通过增加单门课程的周学时或跨学期课程课时分配调整的原则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