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大教字〔2020〕6号
2020年2月22日印发
为切实推进学校体育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师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总要求,以师生树立一份科学的健身理念、掌握一门熟练的体育技能、养成一种终身锻炼的习惯、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和拥有一副健康硬朗的体魄为目标,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身体锻炼与人格塑造相统一,技能提升与健康促进相统一,氛围营造与文化传承相统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
体育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涵,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牢固树立 “育人为本,体育为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以“铸魂塑体、乐练尚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体育场馆设施,不断满足师生健身需求;不断夯实公共体育教学基础,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体育运动队水平,在国内外赛场展示风采;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浓厚锻炼氛围,繁荣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学校体育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目标任务
1.通过持续建设,形成体育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教务部门和体育教学机构牵头实施、各二级单位齐抓共管的学校体育工作运行机制。
2.公共体育教学基础扎实,满足学生选项需求,建成一批体育精品课程和规划教材,形成一批高质量教学成果。
3.群众体育活动丰富,活跃的师生体育社团不少于30个,学校、学院和班级体育赛事经常开展,参与体育赛事人群覆盖率达70%。
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80%以上,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达到40%。
5.运动队建设规模合理,竞技运动成绩在省内名列前茅,运动员代表学校参与国际交流和比赛。
6.体育工作理念和经验引领区域高校,学校体育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高,成为学校软实力的重要组成。
四、主要举措
(一)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
完善大学体育课程体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144标准学时的体育必修课,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开设不少于30门体育项目,满足学生不同的体育运动兴趣和锻炼需求;遵循体育课堂规律,体育技能课堂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发掘体育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努力推出一批体育思政示范课程。
深入推进体育课内外一体化改革。推进体育课程资源和信息化建设,拓展网络教学资源,实现理论传授和实践课堂的融合;丰富体育教学内容和手段,合理安排体育课运动强度和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倡导开放性教学和互助式学习;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坚持教师集体备课、相互看课和讲课比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科学评估学生体育锻炼效果,将学生课外锻炼纳入体育课成绩。
(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
实施学生体育能力提升计划。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每天至少进行1小时体育活动;建设不少于30个体育社团,提供场地和指导教师支持,形成以社团活动为主体的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形式;每年组织运动会,开展以院系、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竞赛,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体育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加。
实施职工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坚持校工会、人力资源处、人才办、体育学院、离退休处等部门协调举办的教职工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模式;建立二级部门工会和各类教职工体育协会代表队,坚持开展教职工运动会和日常体育赛事,积极参加高校联赛和校际邀请赛;积极开展教职工体育健身培训,坚持实施高层次人才健身服务项目,帮助教职工掌握一项健身技能,养成体育健身习惯。
(三)体育运动代表队建设
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开展生源基地建设,严格招生测试,吸引优质高水平运动员。探索集中专业培养、集中训练管理、集中后勤保障、专项激励推动的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模式。发放运动员训练补贴,建立运动员统一购买运动伤害保险制度。拓展优秀教练员的培养和引进渠道,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推动校园运动队建设。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体育骨干的积极性,建设10支以上的校园运动队,经常开展训练和参加校级以上比赛。校园运动队参赛成绩纳入学校师生综合评价和奖励体系。
(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
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测试结果向学院和学生本人反馈,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分析与运用。建立学生体质监测档案,形成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五)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并重,建立一支专项能力突出,项目、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的体育教师队伍;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运动队训练竞赛和体质测试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健全体育教师职称评定、学术评价、岗位聘任和学习进修等制度。
加强体育教学和工作研究。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和工作研究,形成有区域优势和学校特色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提升体育教学和工作研究水平,合理肯定研究成绩。
(六)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加快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从数量和质量上不断完善体育场馆建设和设施配备。定期开展体育场馆、设施维修维护,及时更新、添置易耗、易损体育器材。
提升高校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水平。学校体育场馆归口体育学院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体育场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推进体育场馆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施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师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不断提高体育场馆、设施的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水平。
(七)体育文化建设
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收集整理史料,凝练学校百年体育文化,传承学校体育文化传统。通过融媒体传播手段,开展体育场馆、队伍命名,树立体育雕塑,悬挂标语口号,开设论坛、讲座、分享会等优秀运动员工作坊,开展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评选和表彰,大力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理念、体育活动、体育人物和工作经验,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弘扬体育精神。
(八)体育工作保障
完善学校体育运行机制。完善教务部门主导、体育教学机构组织实施的课内外一体化教学改革运行机制。建立体育教师与各部门工会和各学院的联系制度,指导院系体育工作开展。完善团委和学工部门管理、体育教师指导学生体育社团的制度,推进群众体育的顺利开展。
健全学校体育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购买校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配备体育场馆急救设施和药物,妥善处置伤害事件。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投入力度。根据学校发展步伐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经费,保障高水平运动队、校园运动队、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场馆维护的预算经费与学校整体预算经费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