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
湖大教字〔2020〕13号
2020年5月20日印发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新工科、新文科等建设,深刻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新时代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深刻理解一流课程建设的新内涵,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以构建科学课程体系为载体,以优化教学内容方法为手段,以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为保障,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加大信息化技术及支撑条件建设为依托,以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为支撑,围绕“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三级建设体系。推进本科课程对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全面提升课程质量和水平,经过三年努力,建成200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0门校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推动思政系列课程、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学门核心课、有特色的学类核心课和专业核心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构建科学课程体系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强化课程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提高课程建设规划性、系统性。
1.构建现代大学课程体系。制定和实施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全面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丰富通识必修、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个性培养、通识选修和实践环节等课程的内涵建设,及时根据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开新课程,全校课程总门数达到3000门,形成具有湖南大学特色的多类型、多样化一流课程体系。
2.加强思政课程建设。落实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丰富思政课内容,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抓实每一门思政课程的集体备课和示范课件建设,实现思政课教学大班额减少15%,不断提高课程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每年举办“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大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充分发挥思政课程的主渠道、主引擎、主阵地作用,确保育人成效。
3.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开展课程思政专题培训,搭建课程思政交流平台,形成课程思政育人体系,评选示范课程,做好示范推广。建设1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院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好1-2 门示范课程建设。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引领带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4.重视通识课程建设。对标世界一流大学,抓好通识教育顶层设计,深入思考每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实行“一课一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注重将知识、能力、素养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加强数学、物理、英语、计算机等量大面广基础课建设,树立标杆、深度分析、落实举措,力争全部建成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协同推进,重点建设20门左右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通识选修课程,每个学院应建设1门以上面向全校的通识选修一流课程。
5.培育重点支持课程。推进科研成果向课程教学内容转化,大力支持具有科学前沿性、学科融合性、理论实践性、内容学术性的学门核心课、有特色的学类及专业核心课建设。各学院要以一流课程支撑一流专业的建设发展,须在三年内将开设的10%以上课程建设成为一流本科课程,学科评估A类学院力争将20%以上课程建设成为一流本科课程;各学院要在未来三年,力争建成2门以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在学门、学类核心课程中,建成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不少于2门;已立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须建设不少于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6.开设实验室创新课程。推进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打造“实验室创新实践课堂”,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基地开设的实验室开放课程应不少于2门,省部级基地不少于1门,将各级各类实验室转变为激发学生科研兴趣、了解科研方法的课堂。
(二)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持续优化升级,实现与时俱进。
7.强化“两性一度”。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养有机融合,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激发学生发挥潜能对所学知识进行融会贯通和拓展应用。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应检查教学内容更新情况,并形成年度总结报告。
8.改进教学方法。紧密联系学生的专业实际和学科特点,进行多模式、多层次的教学改革实践;结合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力和意愿,灵活运用教学策略,整体提高学生学习水平。推广研讨式、案例式、项目式、混合式、翻转课堂等多种教学模式。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促进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支持鼓励教师将科学研究融入教育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科学探索,激发专业志趣。
9.加强教材建设。健全教材管理体制机制,出台《湖南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教材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鼓励支持高水平专家学者编写既符合国家需要又体现个人学术专长的高水平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重点支持30-40个有较好基础的课程团队开展优秀教材建设,力争获批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5-20部。
(三)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严格课程管理,强化教学过程和教学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10.严格教学管理。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严格课程考试的命题、监考与巡考、阅卷与评分、试卷分析、材料存档等过程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类教学事故。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允许随意变动教学计划,科学合理排课,逐步减少大班额,同一教师承担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四节连排。
11.注重科学评价。建立健全课程成绩评价体系,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文献阅读和写作能力训练,实行研究型、项目式学习、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保障学生成绩的公平和公正,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明确教师教学职责,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2.明确教师教学要求。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推动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原则上每学年为本科生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或上课不少于32个学时。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系列。把本科教学工作业绩作为年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并下拨相应培育经费支持。
13.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构建与一流本科课程相匹配的前瞻化、系统化、全员化的教育教学培训体系。推动教师培训常态化,以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育技术运用等为培训重点,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学校每年组织教师培训不少于40场,实现青年教师上岗培训全覆盖、全体教师教学培训三年内全覆盖。
14.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师全员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实现基层教学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老中青教师“传帮带”作用和教学名师示范作用,各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示范观摩等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学院每学期专门研究教学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全院教师开展教学培训或研讨活动不少于3次。
(五)加大信息化技术及支撑条件建设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做好支撑条件建设。
15.重视教学资源建设。大力推进MOOC、SPOC和虚拟仿真实验建设,提高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全面升级课程中心平台,由传统的静态教学资源建设向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转变,支撑线上线下、校内校外、课堂内外的全场景高效教学,促进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提升。
16.加快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开发移动教务客户端。大力推进传统教室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智慧教室,力争建成150间左右智慧教室,实现智慧教室与教务系统、课程中心及主流数字化教学平台的集成与无缝衔接,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课程建设的能力。
(六)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持续优化质量保障措施,提高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中的比重,把激励政策落到实处。
17.加强质量保障。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教学规范评价、同行评价”四维教学评价方式,探索引入国内外同行专家、企业专家评价制度。推动学院开展教师教学效果评定工作,构建校院两级课程质量评估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闭环建设,建立教学持续改进工作机制。
18.强化政策激励。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职称职级评审、评奖评优、绩效分配中的比重。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教学团队),教学工作量按150%核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或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教学团队),由学院制定教学工作量核算系数(100%-150%之间)。
19.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投入力度,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各类资源支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修订《湖南大学教学奖励办法》,加大一流课程和教学名师的奖励力度,营造重视本科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路径
明确实施路径,分别成立学校一流课程建设专家组和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组,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落实落地。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专家组设置理工科和文科两个工作组,专家组成员由学院推荐、学校直接聘任两种方式产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相关情况;审议各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三年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及评估,提出通过建议课程清单;提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建议课程清单。
2.成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组
由院长任组长,各学院成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组。
主要职责:统筹学院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明确建设目标与定位,制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三年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建设课程清单;组织本学院一流课程的培育及向学校推荐等工作;对获批立项建设课程进行督促检查;对通过认定的一流课程进行示范推广;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教师聘用、考核、准入/退出、激励与条件保障等机制。
(二)实施过程
按照学院主体,校院两级协同的基本原则,确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过程,包括规划立项、持续建设和示范引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1.规划立项阶段
各学院要落实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制定本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三年规划及实施方案,遴选培育本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择优推荐申请校级立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课程名单。获校级立项的每门课程拨付建设经费的50%,用于课程总体建设、项目申报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
2.持续建设阶段
课程建设期为一年,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立项课程按照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评审标准进行评估,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报学校审定决议后,评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建设经费分批下拨,学校对主持或积极参与重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的教师,给予不超过50%的经费作为绩效奖励(不包括购买设备、资源等条件建设费用)。
3.示范引领阶段
为充分发挥各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应做好一流本科课程交流、推广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坊、教学沙龙、专题讲座、研讨会、观摩课等教研活动,带动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以一流课程建设培育教学名师,以一流课程建设促进一流专业建设,构建一流本科教育教学体系。
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示范期至少为五年,须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撤销一流课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