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 办事指南
管理篇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制度汇编
湖南大学语言与仿真实验中心上机管理规定(教务函〔2012〕6号)
作者:时间:2021-04-28 17:34:51点击次数:

湖南大学语言与仿真实验中心上机管理规定

教务函〔2012〕6号

2012年3月1日印发

为规范语言与仿真实验中心管理,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上机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网络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中心管理人员管理。严禁访问、传播反动、色情等非法网站,严禁在机房内进行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操作,如有违反,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条  自由上机期间禁止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玩电脑游戏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当次上机资格,并记录在案,记录超过三次者取消其本学期在中心上机学习的资格。

第三条  进入中心的人员必须携带校园卡、学生证,以备管理人员查验。

第四条  不得在中心内大声喧哗、嬉戏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机房清洁卫生,不得将雨具、食品、饮料等带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吐痰、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等,严禁在电脑、电脑桌、墙面乱写乱画,一经发现,按其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  爱护中心内计算机及其它公共财物、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禁止做随意更改系统设置、破坏系统环境、格式化硬盘之类的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死机、网络故障、电脑中毒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老师或机房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禁止私自拆卸、拔插、移动机房内各种设备,如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造成设备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条  严禁将机房内任何物品、设备、部件私自带出机房,一经发现依法处置。

第七条  教室上课期间,非上课学生不得上机并逗留在机房内。

第八条  学校职工在机房上机,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