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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评选办法(教务函〔2024〕21号)
作者:时间:2025-03-24 16:50:20点击次数:

湖南大学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评选办法

教务函〔2024〕21号

2024年10月15日印发

第一条 湖南大学 1977 级校友熊晓鸽先生,为回报母校、激励广大教师,于2006年设立“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奖励基金。根据《熊晓鸽先生捐赠协议》(教育基金会协议[2023]031)以及《熊晓鸽先生捐赠补充协议》(教育基金会协议[2023]031-B01),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人数和奖励金额

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每年奖励15名老师,其中人文社科不低于5名,每人奖励50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本科教学一线岗位,勤勤恳恳钻研教学业务,关爱学生,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在学生心目中有较高的声望。

2. 积极主动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近三学年每学年至少独立完整讲授一门高质量本科生课程。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同行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好评。近三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位列开课学院排名前 20%,并且学生评价位列开课学院排名前 30%。

4. 注重师生互动讨论,自觉承担所授课程的课外辅导答疑、对学生的学业帮助及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

5. 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教学异常情况(含因教学异常情况导致的教学通报、教学事故等)。

6. 申请教师可以连续申请,可以连续获评。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 教师本人申请,填写《湖南大学“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评选推荐表》。

2. 学院推荐。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正、副教授组成的不少于 5 人的评审小组,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参评材料,确定推荐候选人并报学校。每个学院可推荐 1 人。

3. 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学生网络评选名单。

4. 学生网上评选。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教师先进事迹宣传,组织学生网上实名投票评选。

教务处根据票数情况,确定进入会评的老师名单。

5. 会议评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校聘评审专家组成的校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复核、审定。教务处负责相关组织工作。“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均须到会评委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

6. 对“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以上人选有异议的,请实名据实向教务处反映情况,对于收到的意见学校将组织调查并予以反馈,同时按照学校有关纪律规定为反映者严格保密,不受理匿名反映情况。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湖南大学“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评选办法》(教务函〔2023〕16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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