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关于加强人工智能 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湖大教字〔2019〕32号
2019年6月13日印发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3号)精神,抓住人工智能发展对人才培养带来的新机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进一流本科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握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态势,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工智能”复合人才和人工智能领域专门人才。
二、建设目标
大力推进专业建设与人工智能相结合,探索 “专业+人工智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创新型复合人才。加强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工智能领域专门人才。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基础课程和 “专业+人工智能”融合课程。进一步推进机器人学院和湘江人工智能学院建设,完善跨学院跨专业交叉人才培养体系,创建独具特色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三、重点任务
1. 专业建设。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各专业与人工智能的结合。实施卓越拔尖计划2.0,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根据人工智能技术普适性、迁移性和渗透性的特点,结合社会需 求和学生兴趣,推动人工智能与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探索“专业+人工智能”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布局,申报和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新专业。
2.课程建设。将人工智能领域前沿知识、最新成果落实到课程体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过程。加强现有课程与人工智能教育的有机结合,按照“必需、通用”原则,增加人工智能教育的相关教学内容。强化计算思维训练,开好“计算与人工智能概论”课。开设一批人工智能领域课程,特别是人工智能基础、神经网络、机器学习、大数据等课程;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成果和资源向教学转化,鼓励有较好教学和科研基础的教师编写人工智能相关高水平教材。
3.教学改革。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智能教学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应用人工智能,丰富教学、学习和管理手段;加强师生互动交流,促进学生个性化培养,提升教学效果。依托湘江人工
智能学院和机器人学院,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多层次的人工智能领域专门人才,构建适应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学生赴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国家或地区交流访学,多方式、多渠道利用国际人工智能优质教育资源。
4. 能力建设。组织教师开展人工智能知识学习与交流,支持教师开展人工智能融入教学的教研活动,鼓励与人工智能相关行业企业以及国际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支持邀请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才给本科生上课,全面提升师生运用人工智能的能力。
5. 双创教育。将人工智能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师生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实践,积极参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人工智能方面的赛事,依托国家超算长沙中心等相关教学科研平台为师生提供创新创业研究支撑,着力推动多层次、多类型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教育。
四、工作要求
围绕人工智能教育建设目标,各学院积极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能力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支撑和条件保障。
1.各学院组织教师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专题研讨活动,制定 “专业+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
2.各学院将人工智能相关知识、最新研究成果落实到新修订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人工智能教学内容。
3.相关学院开好计算与人工智能概论课。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人工智能发展优势,开设若干门人工智能方向的新课程。
4. 在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及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引领下,各学院结合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注重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加快推进传统专业的改造升级及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申报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