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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2-11 14:26:15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 [2020]2号)、省高教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大行字〔20203 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科学制定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自2月17日起逐步推进在线教学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到3月2日全面在线教学;学生返校后,做好与在线教学衔接工作,恢复正常上课。

各位老师要始终把教书育人作为第一职责,明确课程教学模式及所选平台,制定2020年春季学期所授课程在线教学方案(期中开课的可适当延后)。思政课、数学、物理等大类课程在线教学方案分课程制定;体育课可以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在线教学,确保做到不停教”“不停学

各学院要抓好落实,督促师生做好在线教学准备,及时掌握在线教学活动中受网络、设备等因素影响的师生情况。对于在疫情严重地区和不具备远程学习条件的学生要有专门方案。院、系、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班主任和辅导员要深入教学一线,每人至少加入两个教学课程群。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学校品牌课程负责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任课老师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学培训,熟练掌握在线教学技术与方法,做好在线教学相关准备,提前准备周的线上教学内容。课程在线教学实施办法见附件一。

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创新创业等实践类教学活动暂停,鼓励任课老师围绕教学目标,利用各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等网上实践教学资源开展线上实践教学。

三、主动关心毕业班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各学院要特别关注毕业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按照学校要求灵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和线下集中性评审,确保本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时完成。

指导老师尽早与学生建立联系,224前可适当调整因疫情影响难以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或任务,充分利用线上方式指导学生,督促学生把握进度,对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对每一门课程严格把关;要关心关爱师生,工作细致到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为在线教学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 各学院要设立咨询服务通道,及时解答师生关心的问题。教务处、信息化办公室相工作人员要热情为师生提供咨询和服务,具体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三。

3.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积极参与在线教学并取得突出成绩的老师、教务管理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等予以奖励;对存在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4. 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PDF电子版)、2020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开课计划表(附件四)、2020春季学期课程在线教学模式统计表(附件五),于215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发给教务处郭兰;220日前,将2020春季学期所开课程的在线教学方案(汇总打包)发给教务处曹芳,邮箱caofangv@hnu.edu.cn

附件一:《湖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课程在线教学实施办法》 

附件二:《湖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三:教务处、信息化办相关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四:2020春季学期线上远程教学开课计划表 

附件五:2020春季学期课程线上远程教学模式统计表 

附件六:四大平台MOOC和SPOC课程资源清单 

附件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0号)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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