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根据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湘教工委发〔2021〕2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贯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健康心态的教育理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实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注重融会贯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是大学生心理动态的整体呈现。在课程安排上既要通过课堂教育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学生参加具有针对性的课后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注重知行合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学习目的在于运用,课程目标既要充分发挥教师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注重教学创新。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与课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在心理课堂学习过程中的体验,完善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考评机制,学习考核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三、课程目标
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常识、心态调适方法与技巧,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认识与识别心理异常现象,学会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与情绪,正确面对大学生活中的自我意识、人格发展、学习与成长、人际关系、恋爱问题、性心理问题、挫折与压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育阳光心态,积极面对生命,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四、开课方案
1. 课程性质。在学校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中增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限定选修),设置1学分,32学时(8学时理论课+8学时慕课+16学时实践教学),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学生于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内修完课程。
2. 开课单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统筹建设和开设。
3. 开课计划。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年春、秋季学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五、组织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课程开设的指导与支持。
2. 加强条件保障。教务处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开课方案,加强在授课教师、经费、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汇聚合力高质高效开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