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学生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服务
关于学生评教致全校本科生的一封信
作者:时间:2018-06-15 09:52:05点击次数:

亲爱的各位同学:

2018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学期里,您从老师的讲授中收获了什么?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您是不是有话要对他们说?我们的老师正期待着您们给予客观的评价和由衷的建议。

1、为什么需要学生评教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全程参与者,是教师教学工作的直接感受者,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合适,是否激发学习兴趣,使学生学到知识,只有学生最清楚,因此学生对教师教学的优劣最有发言权。

我们客观真实的评教既是对全体授课教师所付劳动的尊重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也是对自身学习权益的维护。 在以往的评教工作中,由于部分同学对于评教的意义认识不清,导致评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评教结论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教师难以获取有效的教学改进的信息,学校难以有效开展教学质量的管理工作。所以,请同学们一定要正确认识评教工作的意义,避免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

2、评教时间

(1)期末阶段评价:201861日—2018731

(2) 学生随堂评价:201834日—201876

   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评教操作流程

1)登陆湖南大学个人门户,账号为学号,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2)进入个人门户后,点击左下方教学管理栏中的“评教系统”。

 

 

①点击“评教系统”后,页面跳转到“湖南大学教学评价与发展平台”,选择“学生阶段评教”进行“2017-2018-2期末阶段”评教。

 

              评教选项A=优、B=良、C=中、D=差。

②点击“评教系统”后,页面跳转到“湖南大学教学评价与发展平台”,选择“学生随堂评价”对教师2017-2018-2学期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可填写文字意见。

 

亲爱的同学,请您认真、谨慎行使手中的评教权,为给您上课的老师们进行积极、客观、真实的评价。

感谢您对评教工作的支持,衷心祝愿您学业有成,更上层楼!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615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