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hnu_jwc

  • 学校主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教师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服务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室使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5-19 15:54:55点击次数:

 

各学院(教学单位)、全体返校同学: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教学楼教室安全合理使用,防止人员聚集,保护返校学生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教室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根据学生返校情况,逐步开放学校公共教学楼。南校区将先行开放综合楼、中楼,财院校区开放二教楼。

二、开放时间:8:00-21:00

三、开放方式

1.课程教学(含在线教学)教室使用按原有办法进行。

2.已返校需到教室自习的同学严格学院自习教室分配表(见附件)执行,不得随意更换

3.其他教学活动的教室使用,由各学院统筹考虑,按照需求提前在“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中的“教室借用”模块提交借用申请,并同时上传经单位主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审核的“湖南大学借用教室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wc.hnu.edu.cn/info/1084/3422.htm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室使用进行审批,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安排和管理。

四、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教学活动以外,不得在教室内组织其它活动。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已申请教室进行调整,学院及个人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控制进场人数,做好固定座位安排,座位间应保持 1米以上的间距。

4.师生应按照防控要求有序进入教学楼,接受信息登记和健康检测,由指定路线到达相应教室,在固定座位就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丢入有盖垃圾箱内。

5.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向物业管理人员报告,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前往临时隔离区域。

6.后勤保障部、校医院、党委保卫部等部门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楼栋应急演练流程,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教务处

20205月19

附件:学院自习教室分配

学院

教学楼

教室号

教室座位数

化工

综合楼

101

127

中楼

102

63

机械院

综合楼

103

268

中楼

106

219

电气院

综合楼

203

268

中楼

103

63

环工院

综合楼

105

126

中楼

104

63

信息院

综合楼

104

137

中楼

206

195

新影院

综合楼

109

165

中楼

110

63

土木院

综合楼

108

306

中楼

117

210

设计院

综合楼

112

113

中楼

118

63

马  院

综合楼

113

113

中楼

113

63

数学院

综合楼

114

113

中楼

119

63

外语

综合楼

115

113

中楼

120

63

法学院

综合楼

201

127

中楼

121

63

建筑院

综合楼

202

118

中楼

201

90

物理院

综合楼

204

136

中楼

202

70

生物院

综合楼

205

126

中楼

203

70

书  院

综合楼

213

113

中楼

204

70

文学院

综合楼

215

113

中楼

205

66

材料院

综合楼

102

122

中楼

105

63

公管院

综合楼

301

123

中楼

218

70

金统院

二教

101

148

二教

102

148

经贸院

二教

103

95

二教

104

168

工管院(南)

综合楼

305

134

中楼

221

70

工管院(北)

二教

201

148

二教

202

148

 

  • Copyright  © 2017-2021  湖南大学教务处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 邮政编码:410082    

  • 电话(传真):0731-88822818    

  • 电子邮箱:jwc@hnu.edu.cn    

  • 网站技术支持:0731-88822836    

  • 网站备案信息:湘ICP备0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