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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教室办理说明
作者:时间:2010-11-01 10:59:10点击次数:

一、相关制度:关于印发《湖南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大教字[2009]30号)

二、制度中的相关说明

1、借用教室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提前办理相关的申报审批手续。

2、复临舍教学楼原则上只用于正常教学活动。

3、借用教室申请表上必须留有具体负责老师的有效联系电话,且负责老师在教室使用时间要对借用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

4、收费细则:

(1)校内机关单位借用教室不收费;

(2)教务处举办的讲座及活动借用教室不收费;

(3)院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答辩、新进教师试讲、精品课程摄像讲课、课程复习答疑等教学活动借用教室不收费;

(4)院系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学生活动不收费;

(5)其它借用教室需按湖南大学教室借用费用标准到学校计财处缴费。

三、借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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