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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湖大教字〔2023〕65号)
作者:时间:2025-03-24 16:11:07点击次数:

湖南大学202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湖大教字〔2023〕65号

2023年12月22日印发

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彰显人才培养内涵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本科教育,学校决定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面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和人才成长内在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岳麓书院“传道济民、经世致用”的优秀教育传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贯彻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强化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以高质量课程供给为抓手,深化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融入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各环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通专融合。完善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专融合的本科教育体系,强化学生价值观念引领、知识体系构建、综合能力提升和全面素质养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个性化培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构建多元、开放的培养路径,为学生创造多样化自主选择空间,夯实个人发展基础,为学生提供专业进阶、就业创业等多元发展方向。

三、修订重点

(一)聚焦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应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符合学科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前瞻性。毕业要求应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支撑培养目标达成。

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体现本专业特色和优势,明晰、准确、可考核。

(二)优化课程体系与学分结构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两部分组成,总学分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不高于 150学分,理工类专业不高于160学分(详见附件 1)。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5-47 学分)包括通识必修课程(35-37 学分)和通识选修课程(不低于10学分)。专业教育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程和多元发展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16-30学分)、专业核心课程(30-40 学分)和其他实践环节。多元发展课程(不低于28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程(不低于8学分)、跨专业选修课程(不低于2学分)、国际化课程(不低于2学分)和创新创业课程(不低于4学分)。优化大类培养课程体系,大一学年,推动学院内不同专业之间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统一大类培养。

(三)推动课程教学改革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结构与内涵并重推进课程资源与知识体系革新,将学科前沿知识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大力推动教学活动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加强数字学习资源开发与应用,强化学生数字素养培养。

(四)强化通识教育

在建好思政课等通识必修课程的同时,重点建设和打造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引领的通识选修课程体系,包括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艺术审美与表达沟通四大模块,修读学分要求不低于10学分。学生至少修读1门通识核心课程,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在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模块中开设领导力课程群,以达成领军人才培养目标。

(五)凝练专业核心课程

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和未来发展方向,每个专业凝练10门左右核心课程,每门课程学分一般为2-4学分,要求修读30-40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18%-25%)。绘制体现核心课程之间逻辑关系的时序图。每门课程须充分体现“两性一度”,并构建覆盖50个左右知识点的知识图谱。

(六)深化量大面广基础课程改革

“大学外语”为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设置 A、B、C 分级教学模式,学分要求分别为2、4、6学分。其中,A级和B级学生可分别申请课程免修4学分、2学分。

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适应新时期对外语教学的新要求。

“计算与人工智能概论”为全校非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要求修读2-4学分。课程根据理工文社学科差异性需求,设置 A、B、C 选择模块,各专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采取自主灵活的模块化教学,覆盖学生数字素养提升的各个方面。

“劳动教育与素养”为全校本科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共计32学时,包括8学时劳动认知教育和24学时劳动实践教育,不计学分。劳动认知教育以慕课形式开课,组织学生在第1学期修读;劳动实践教育以学校统筹的集中劳动(如卫生清理、食堂帮厨、志愿服务等)为主,由教务处负责与各学院对接安排集中劳动,由各学院在第1-6学期组织实践及认定。

“大学数学类”课程是面向全校非数学类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包括高等数学 A-D、线性代数 A-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C、数学分析B、高等代数B。课程实施分类分层教学,不同层次课程教学侧重突出重点和难度差异。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大学物理类”课程是面向全校非物理学类理工科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分为普通物理和普通物理实验两类。普通物理课程分为普通物理 A 和 B。普通物理实验课程分为普通物理实验AⅠ和AⅡ。其中,普通物理实验AⅠ为必修基本实验,普通物理实验 AⅡ为模块化实验。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5(七)夯实实践教学

强化实践教学“两个贯通”:实践环节“贯通”本科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贯通”本科四年学业。各专业应为学生落实高质量实习岗位,来自党政机关、国(境)内外一流研究机构、重要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岗位原则上不少于专业在读人数的 1/3。学生在上述单位进行的假期自主实习、带薪实习,经认定后可冲抵除毕业论文(设计)以外的实践学分,累计不超过 4 学分。课程体系中的实践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 15%,理工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八)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类课程修读学分要求不低于4学分,其中包含至少2个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可通过修读各学院开设的实践类创新创业课程、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大创项目、竞赛获奖、论文发表、专利获批等)认定获得。

(九)构建本研贯通课程体系

本研贯通课程为本学科专业方向的研究生课程,包括硕士阶段的思政课程和专业课程。各专业须提供至少 3 门本研贯通专业课程供学生修读。本科生选修本研贯通课程并获得学分,可在本校读研阶段申请相应课程免修。本科生选修本研贯通专业课程获得的学分,可同时作为本科阶段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理工类、经管类学院提供 2 门及以上国(境)外一流大学线上专业课程清单,其他学院按照实际需求提出申请,教务处负责国际化课程的认定和引进,课程实施线上学习线下考试。学生另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国际化课程学分或替换其他相近课程学分:(1)参加与国(境)外高校合作的联合培养项目;(2)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并获得课程学分;(3)参加1个月以上的国(境)外实习实践、科学研究等交流项目。同一课程或项目不能重复认定和转换学分。

(十一)优化辅修专业/学位培养

优化辅修培养方案,辅修专业要求修读 25 学分左右,包括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辅修学位要求修读 40 学分左右,包括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

(十二)试点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

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培养方案应充分反映两个专业的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促进不同专业课程之间的有机融合,实现学科交叉基础上的特色化人才培养。双学位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不高于190学分。

(十三)丰富数字化课程资源

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与素养”“军事理论”等部分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实施线上学习线下指导。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大学高质量慕课。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一)学分要求

各专业总学分要求可根据国家标准、专业认证(评估)标准和专业特点确定,四年制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要求不高于150学分,理工类专业总学分要求不高于160学分,五年制建筑类专业总学分要求不高于190学分,且各专业总学分要求均不高于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

(二)课程体系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总体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两大部分。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18 学分)、大学外语(6学分)、计算与人工智能概论(2-4学分)、体育(4学分)、军事理论(含国家安全教育)(2学分)、军事技能(2 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 学分)、劳动教育与素养(不计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包括四大模块,分别为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艺术审美与表达沟通,要求修读不低于10学分。学生至少修读1门通识核心课程,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多元发展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分为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多元发展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身学习需求在学院内、跨学院自主选修的课程,侧重知识的前瞻性和交叉性,包括专业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国际化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修读学分不低于28学分(一般不低于总学分的18%)。其中,专业选修课程不低于8学分,跨专业选修课程、国际化课程修读均不低于2学分,创新创业课程修读不低于4学分。

(1)专业基础课程一般为专业大类必修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的先修课程,要求修读16-30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10%-18%)。其中,“大学数学类”课程面向全校非数学类专业本科生开设,“大学物理类”课程面向全校非物理类理工科专业本科生开设,均提供系列“菜单式、订单式”课程,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实际需求选择。其余专业基础课,由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

(2)专业核心课程体现该专业最核心的理论和技能,每个专业凝练 10 门左右核心课程,每门课程学分一般为 2-4 学分,要求修读 30-40 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 18%-25%)。明确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绘制体现核心课程之间逻辑关系的时序图。每门课程提炼 50 个左右知识点,构建覆盖知识点的知识图谱。

(3)其他实践环节是除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外,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设置的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科研素养训练、实验实训、专业类实习等。其中,毕业论文(设计)4-10 学分,由各专业根据教学实际确定,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评估)标准。

(4)专业选修课程。各专业须开出足够数量的选修课程供本专业学生修读,教学内容充分体现选修课程的前沿性、高阶性和创新性。可按专业或专业方向规划课程模块,每个模块由若干门具有知识或能力相关性的课程组成。

加强本科专业选修课程与硕士阶段课程的衔接,各专业须开设的本研贯通课程为本专业方向研究生课程,包括硕士阶段的思政课程和至少 3 门专业课程,本科生选修本研贯通课程并获得学分,可在本校读研阶段申请相应课程免修。本科生选修本研贯通专业课程获得的学分,可同时作为本科阶段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5)跨专业选修课程。修读范围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各专业须提供跨专业选修课程推荐修读清单。

(6)国际化课程。理工类、经管类学院提供 2 门及以上国(境)外一流大学线上专业课程清单,其他学院按照实际需求提出申请,教务处负责国际化课程的认定和引进,课程实施线上学习线下考试。学生另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国际化课程学分或替换其他相近课程学分:(1)参加与国(境)外高校合作的联合培养项目;(2)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并获得课程学分;(3)参加 1 个月以上的国(境)外实习实践、科学研究等交流项目。同一课程或项目不能重复认定和转换学分。

(7)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修读学分要求不低于4学分,其中包含至少2个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可通过修读各学院开设的实践类创新创业课程、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大创项目、竞赛获奖、论文发表、专利获批等)认定获得。

五、具体要求

1.制定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认证(评估)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科未来发展方向和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要充分体现对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

2.学制与学期:基本学制以教育部对各专业本科规定学制为准,按专业不同分为四年制或五年制。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该专业规定学制内缩短 1 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该专业规定学制外延长 2 年。每学年分为秋、春两个学期,每学期教学周 18 周,2 周考试。

3.学分计算标准:

(1)理论课程: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

(2)体育课程:每 32 学时计 1 学分;

(3)实践环节:集中实践环节每 1 周计 1 学分;其他实践环节(含课程实验和分散进行的实践)每 32 学时计 1 学分。

4.教学改革试验班:在符合学校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前提下,各类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统一开设的拔尖班、强基班、试验班可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5.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办法》(湘教发〔2023〕2 号)等文件精神,各专业同时修订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并列出先导课程(先修课或专业基础课程等)。辅修专业的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求修读 25 学分左右;辅修学位的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修读 40 学分左右。

      6.施行年级: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自 2024 级学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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