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8〕48号
湖南大学关于做好“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和《湖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大教字〔2018〕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思政”试点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创新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二、建设数量
各学院建设“课程思政”试点项目数量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较多的学院,“课程思政”试点项目数量不少于本学院的本科专业数。
三、建设要求和内容
(一)指导思想
课程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的有机融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以专业技能知识为载体,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二)课程内容
课程应挖掘和提炼蕴含的思政元素(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社会主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结合课程内容与学科特点,明确课程目标和课堂教学目标,修订教学大纲和教案,丰富教学内容,让学科内容更具深度。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形成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三)课程教学
课程应当注重创新教学模式,鼓励开展启发性、探究性、讨论式、参与式、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实施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强化过程学习考核,推动学生自主性学习、探索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将正确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有效地传递给学生。激发专业志趣,鼓励学生将自我价值实现与国家发展需求紧密结合。
(四)课程团队
教师应加强自我修养,不断增强“育德意识”,养成在课程教学中主动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自觉意识,培养和提升“育德能力”。鼓励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协作,组建一支由专业课程教师与思政课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根据授课实际,可以对接一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课程共建人,共建人应在试点课程的教案大纲、教案等教学内容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成果建设
每门试点课程应当撰写3-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包含主题、思政映射与融入点,选题意义、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反思等),撰写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案及PPT课件,建设教学资源。试点课程结题验收后,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的评选。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学院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验收评审。
2.学院在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优先保证“课程思政”试点项目所需的经费资助。项目结题后,学校遴选一批试点项目作为“课程思政”的示范课程,发挥课程引领和辐射作用。
3.教师填写《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执行任务书》向所在学院申报“课程思政”试点项目,由学院遴选与立项,学院应在《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建设数量与经费安排,在《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清单》中按项目类别写上“课程思政”试点项目名称。
4.学院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依托课程组通过集体备课、听课、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项目建设。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试点建设工作。试点课程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相关资料,积极改革创新,注重总结提高,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教务处
2018年12月28日